◎ 一本最適合年輕學子與現代公民的生活教育讀本。
◎ 目前市面上題目最多元、涵蓋領域最廣泛的倫理思辨入門書。
◎ 本書討論沒有標準答案,只藉由漸進式的提問將現代人日常生活中隱含的倫理原則及現實衝突一一揭開,讓讀者進一步反思,在做各種決定時,內心秉持了哪些連自己都渾然不覺的衝突與價值判斷,又該如何進一步做出最好的選擇。
誰沒有雙重標準?你真的了解自己所做的每個選擇嗎?
我們所有看似瑣碎的決定,
加乘起來,就改變了整個世界。
│本書使用守則│
朱家安(哲學雞蛋糕腦闆、簡單哲學實驗室共同創辦人)╳ 林靜君(台灣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學會副理事長)
│專文示範│
★ 假設對美國人民進行民調,請大眾列出生活中最重要的價值,分別在911事件前一天跟911事件後一天進行調查,「自由」與「安全」的優先順序是否可能有所變化?
★ 當你決定為病重親人插管,你該如何確定自己是在為對方延長生命,還是延長死亡過程?
★ 當我們支持在地商品、自產自銷,是否也可能傷害了地球遙遠一端的貧困生產者,讓他們失去脫貧機會?
★ 我們都被教導「打小報告」絕非好事,但我們有對偷雞摸狗的同事忠誠的義務嗎?如果他們的工作表現連帶拖累了我們的工作成果呢?
★ 假如安樂死不可能合法,有沒有哪種情況是你甘冒被起訴的風險也要協助他人死亡?你該如何確定自己真正承擔了足夠的責任?
★ 我們都知道身處公民社會,人人享有一定程度的言論自由保障,也清楚某些言論可能侵害人權。但言論讓人感覺不舒服,是否確實等於造成傷害?當某人的言論讓你覺得受到惡意侵犯,你認為你有同等權利讓對方不舒服嗎?
★ 一般說來,洩漏政府機密是違法的,但哪些時候我們可以接受破壞法律?
與其問「倫理哲學到底有什麼用」,不如說,
每個日常決定,背後都有不同的倫理思維在交互運作,缺一不可。
墮胎權╱動物與產品實驗╱好活VS.善終╱參加無聊聚會的可能好處╱不參與政治活動的後果╱多元成家╱商業競爭VS.弱肉強食╱該不該遵守法律╱髒手難題╱跟在地小農買農產品╱說謊時依循的規則╱懲罰小孩的比例原則╱書呆子V.S手機成癮症╱悲傷哭泣時該注意的事╱避免與危險動物接觸的責任╱該不該疏遠難搞親戚╱胚胎基因檢測╱受雇者的自由╱安樂死與自殺╱公開政府機密文件╱粗魯的言論自由╱拿閒錢來賭博╱男女同工同酬╱拒絕基改的代價╱全球暖化╱好人做壞事╱人類是萬物之靈嗎╱原住民的權利╱在匿名網戀中謊報身家╱合法用藥╱心理健康誰來判斷╱在第三世界國家出生的人們╱手機禮儀╱管教別人家的小孩╱性工作與色情素材╱預立遺囑╱談戀愛與一夜情╱在學校教宗教╱分攤社交費用╱假裝請病假╱社會正義╱社群媒體╱大學學費是否公平╱住家公共領域VS.私人空間
我們每天都在做各種決定,少數決定影響深遠,但大多數輕鬆瑣碎,它們或來自個人喜好,或社會潛移默化,箇中秉持標準也往往互有扞格。透過本書,劍橋哲學博士賽門.隆斯塔夫帶領讀者認識何謂「美好良善生活」,並進一步思考日常是建築在哪些框架之上,背後又有哪些倫理思維在交互運作。本書沒有標準答案,只有令人眼睛一亮的提問,是幫助人們進行哲學思辨與倫理教育,並將其進一步深化至日常的絕佳讀物。
| 目錄 |
【本書使用守則】
思辨讓你頭好壯壯考試一百分│朱家安
用哲學,為人生定錨│林靜君
前言
走進倫理學
‧蘇格拉底
‧人類選擇的結構
‧價值觀
‧人做選擇的脈絡
‧道德
‧倫理生活
‧四大哲學傳統
‧向前行
問題
公民對政府的責任
墮胎
收養
年老
酒
動物福利
動物與產品實驗
死之將近
參加無聊活動
成為政治人物
多元成家
犯法
商業倫理與個人倫理
商業倫理與環境
購買在地產品
購買有機產品
欺騙
小孩子與管教
小孩子與科技
選擇學校
同事與忠誠
哭泣
危險動物
難搞的親戚
丟棄多餘電器
胚胎基因檢測
服儀規定
雇主與雇員
符合倫理的購買行為
倫理與購物車
安樂死與自殺
家庭類型
自取食物
資訊自由
言論自由
未來的世代,我們的責任
賭博
性別與工作場所
基因改造生物(GMOs)
全球暖化
敦親睦鄰
好人做壞事
百工斯為備
無家可歸
人類與其他動物的關係
非法下載
澳洲原住民與特別權利
網路約會
開玩笑
合法用藥
說謊
婚姻
心智健康
遷徙與國界
行動電話禮儀
對朋友的義務
別人家的小孩
為人父母:要還是不要?
用職場信箱寄個人信件
寵物
色情素材與賣淫
授權書與訂立遺囑
大眾運輸
撫養孩子
難民與尋求庇護者
關係瓦解
宗教與文化權利
獎勵孩子
談戀愛與一夜情
校務基金與學費
科學與技術
訂公道價
性行為
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
一個屋簷下
社交時攤錢
「假病假」
社會正義
社群媒體:是好是壞
對惡行直言不諱
代孕
永續性
避稅
在學校教宗教
考試與高等教育入學
為老人家著想
市場與專業人士
給小費、議價與做善事
在第三世界國家旅行
大學學費
真相傷人
不想要的禮物
投票
職場同事的社會行為
職場霸凌與騷擾
職場禮儀
結論
| 內容節錄 |
問題開始
這個部分所探討的主題,是從倫理中心成員、參加危險思想節等活動的人,以及同事熟人製作的初步建議清單中選出來的。
這些主題涵蓋了「嚴肅性」的完整光譜。倫理學不應該只討論特定類型的事件;正好相反,我們應該了解倫理的面向與你我有更全面的過從──甚至連我們生活中最平凡無奇的一面都能看出倫理。正因為如此,我才會選擇處理從墮胎到行動電話禮儀等各種關懷──鮮少會列進同一張清單的議題。
我所說的可能有一大半會是分歧的來源。有些條目可能會被人斥為太過不值一提或過於明顯。我願意接受這樣的批評。本書不打算為困難(或簡單)的生活問題提供權威式的指引,而是意在促成反思和討論。何況,有些對某人來說顯而易見的事情,對另一個人來說可能就是天啟,這種情況之頻繁實在令我印象深刻。
未來我或許會架個網站,讓大家可以在上面新增主題,針對別人應該考慮些什麼提出自己的看法。這麼說來,本書不過是個開始。
公民對政府的責任
有個政府部會首長得意地告訴我,說每個人都是他的「老主顧」。他期待我會覺得受寵若驚。我告訴他,我不是老主顧,而是個公民。他則答說實際上沒什麼差別。
民主政體中,公民是所有治權最終的權力來源。他們跟政府閣員的關係不是用交易來定義的。他們的權力不會因為他們使用政府的服務而有所增減。這在民主政治權力等式中是個固定項。
政府的存在不應該只是為了滿足公民的需求,更要為他們的福祉服務。因此,政府必須用比購買者與供應者更廣闊的角度來看待這種關係。反過來說,公民的責任則有遵守法律(在良心的範圍內)、為政府營運所需的經費帶來貢獻(透過繳稅與關稅)、參與民主協商過程(至少要現身投票)且了解情況而有能(透過教育等等)。如此一來,公民才能在私人領域中對美好社會的創造與維繫有所貢獻。
跟我說話的那位閣員確實是個好人。他人很誠懇,但他搞錯了:公民絕不只是政府的老主顧。
問題
政府似乎掌握所有權力,這會讓它們產生一種掌管一切的感覺,因此可以規定它們跟公民之間關係的本質。對民主體制來說,這是一種錯覺。所有的權力終究來自公民,畢竟掌控憲法的是公民,而憲法又是所有權力最終的基礎。那麼,公民對政府有什麼責任呢?
明確來說:
◆ 你對政府及其公民之間的關係有正確的認知嗎?
◆ 你是否盡你該盡之事,以配得上身為公民的榮譽呢?
◆ 你會試圖讓政府對其權力之運用負責嗎?
◆ 身為公民,你是否認為提供良好服務就是政府對你的全部責任呢?
墮胎
有些「試金石」主題可以讓家人與社會嚴重分裂為不同陣營,甚至彼此敵對。墮胎就是其中之一。我對墮胎議題的關注來自個人經驗。當我還是小男孩時,我母親面臨選擇:一邊會嚴重危害自己的健康,而且很可能致死,另一邊則是生下我那尚未出世的弟弟。她在一封寫給姊妹的信上說:
我今天得回去看〔某某〕醫生,他說得很清楚,除非中止懷孕(而這代表孩子一定會死),不然我要不是自己死,就是受到永久性的傷害,最後會讓我終身殘廢。你可以想像我現在有多苦惱。我真的覺得,要是我允許中止,我會無法原諒自己,但我又必須考慮〔我先生〕和我的三個孩子。我還開始想,事實上我有沒有權利自殺呢?
找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在倫理中心工作很久了。我在中心最早的工作之一,就是設立倫理電諮(Ethi-call)服務,是個我母親在與自己的掙扎搏鬥時或許可以來尋求幫助的地方。但對她來說為時已晚。最後她選擇生下孩子,而她也在一年又一天之後過世。不過,她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自己的決定沒有任何不安。我的弟弟安格斯也活了下來。
多數關係到墮胎的決定不會是在「母親的生命」與「未出生的小孩」之間做這麼可怕的選擇。通常這個問題直接關係到的是女性對自己身體的控制權。不可否認,對於希望懷孕的人來說,懷孕是一段豐富而滿足的體驗。但為了孕育一條生命而提供一個人的身體,這必須是出於自由選擇,否則就是不公平的重擔。
對於墮胎的主要反對,來自主張胚胎──而且是任何胚胎──都有生命權的人。這種主張常常跟宗教信念有關:所有生命都是神的禮物,因此人類沒有權利取走生命──無辜的生命自然不在話下。墮胎因此成了一種謀殺的形式。這種主張相當新穎:以前都認為直到一個人出生為止,這個人才算存在。任何尚未出生的胚胎確實都有可能存活,但這不表示胚胎是個人──而「人」這個詞是用來指具備完整道德權利與責任的存有。其實直到近年來,尚未出生的孩子都不可能遭到謀殺,因為法律不認為他們是個人。當然,法律容許例外,但這一點也在變化。
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科學與神學皆然)可以駁斥「人自受孕的那一刻便存在」的看法。雖然人類的生命可說是起於卵子受孕的那一刻,但受精卵還需要幾天才能著床,細胞才能充分分化,進而確立某種本體的身分。也就是說,有這麼一段時間是你不可能把「人格」賦予一個胚胎的。從神學觀點來看,由於甫受精的卵子情況並不穩定,若全能全知的存有在某個祂知道註定會消逝的胚胎中植入靈魂,那將是殘忍而無意義的舉動。然而,在懷孕過程中確實有個胚胎發展為胎兒的時間點,獲得某種身分與維繫生命的可能性也愈來愈高。這才是實際做選擇變得困難的時候。
「思想實驗」確實有可能測試人們對於這個主題確切的想法。哲學家兼教育家萊絲莉.坎諾德博士(Dr Leslie Cannold)便以此作為她博士論文研究的一部分。她跟幾位自認為「支持生命權」或「支持選擇權」的女性合作,請她們想像可以利用一種稱為「體外發育」(ectogenesis)的方式,讓胎兒在人工子宮中發育,然後問她們是否支持這種方式。原本的假設是論辯中的兩造都會同意。支持生命權的女性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保住未出世孩子的生命。支持選擇權的女性也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掌控自己的身體。誰知結果出爐,這兩組女性都拒絕同意。
坎諾德博士發現,許多支持生命權的女性要求的不僅是讓未出生的小孩活下來:她們還要求懷孕婦女「承擔責任」,並且在懷孕所帶來的結果中體驗生活。支持選擇權的女性要求的也不僅是拒絕承擔不願生下的孩子,她們還堅持就算孩子以其他方式生下來,別人也無法成為其父母。換句話說,在有關墮胎的倫理地位爭議中,兩種立場的擁護者都懷著原本公開主張以外的理由。類似的議題經常都是這樣,看穿爭議的表面、找出真正為爭議提供動力的是什麼,才是要緊事。
最後,以為女性想到墮胎的情境多半都會感到沮喪的想法是錯的。許多人表示自己離開診所時感到開心、如釋重負,覺得能掌握自己的生命。她們並不悲傷。
首要原則是,是否進行墮胎的決定權應該完全屬於女性──根據充分的認知與良知行事。沒有別人比她更得承受這個決定,因此必須由她來做決定。我父親就是採取這種立場。他充分了解決定權終究屬於我母親。
問題
假如胚胎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成為人類小孩生下來的話,女性主宰自己身體的權利是否優於這個胚胎的權利呢?
明確來說:
◆ 有沒有哪個值得信任、不偏不倚的人能讓你尋求建議?
◆ 要在懷孕的哪個階段下決定?愈早做決定,胚胎就愈不容易發育到咸認具有獨立身分的程度。(先前提到,某些宗教〔尤其是羅馬天主教〕並不認為靈魂會自動置入每一個成長中的胎兒體內。畢竟我們很難理解一個全知、全能、全善的神怎麼會把一個靈魂擺進某個已知不會有未來的存有中。)
◆ 在決定中止懷孕或決定保住小孩的時候,你有受到任何壓力嗎?
◆ 是否有其他人也擁有合法的權利,是必須與之商量,作為你決定的一部分呢?
◆ 你是否能接受你的決定?回答「是」並不會減輕你感受到的情緒重擔,但長期而論,知道你為自己做的是對的決定,將能為你帶來力量。
成為政治人物
曾經,一位公民最崇高的志向,就是在自己社會的政治生活中扮演某個角色,藉此為這個世界「帶來不同」。然而近年來政治人物若非遭人汙衊,至少也為人嗤之以鼻。
如今許多參選的人都來自主要政黨,出身閣僚、工會與政黨職員之列。也就是說,多數早已是政治圈的人。這一點加上政黨若干啟人疑竇的舉動,例如透過私人關係追求公權力,都讓政治人物的聲望大跌。確實,整個政治圈日益受到質疑(至少在西方自由民主國家是如此),民粹型反政治人物(populist anti-politicians)正掌握大權。
對於政治活動地位的衰落,其中一種回應方式是新型態公民參與的出現──包括運用公民陪審團,讓一般人可以對公共事務做出充分認知的決定。不過也有其他選擇,例如整個社會的跨領域代表或許有可能發揮民意代表的作用。身為代表的人必須有所犧牲,尤其是犧牲與親朋好友相處的時間。政治需要專業。但我們公民要是不願意服務,就沒有什麼立場抱怨。
問題
假如政治讓眾人失望了,你我是否有責任成為解方中的一部分?期待政治圈外的眾人自願從事一段時期的公職,這種想法是否合理?
明確來說:
◆ 若你不參與貴國政治活動,你是否情願接受後果?
◆ 與親人和個人生活有關的代價是否太高?
◆ 有其他方式能帶來改變嗎──除了競選公職以外的方式?
◆ 假如你有機會影響未來,你對如何成就美好社會是否有明確的理念?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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