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裏尋她:公義在香港》,陳文敏教授通過其個人經驗和重要案例,探討香港法律制度的核心價值。本書解釋和釐清了一些有關香港法律的常見問題。例如大律師如何為有罪的人作辯護?法律偏袒於有財有勢的人嗎?我們是否在任何情況下皆要遵守法律?在人權與國家安全互相抵觸的情況下,兩者該如何取得平衡?公平又如何與行政效能協調?我們可以因自由被濫用而否定它嗎?陳教授在書中亦會談及法律專業和專業精神,並指出法律專業備受尊崇在於律師嚴格堅持其專業操守,並致力於維護公義與公平。
本書所談及的案例涵蓋不同的法律範疇,並橫跨陳教授數十年的執業經歷。通過這些真實案例,陳教授不但令讀者更明白香港的法律制度如何運作,亦讓讀者更深入地考量法律體制、法律專業、正義在現代社會的角色和法治的重要性。
| 目錄 |
序言(中文版)
序言(英文版)
作者簡介
簡稱索引
I. 加入法律專業
1. 春花秋月:遊走於翰林與社稷之間
II. 專業和專業情操
2. 懷念沈澄法官:當代其中一位最傑出的辯護律師
3. 沒有澄清任何事情的澄清判詞
III. 公眾利益:誰的利益?
4. 大衛對歌利亞:維港填海案
5. 備受曲解的一宗案件:港珠澳大橋案
6. 捍衛一宗不受公眾歡迎的案件:社會福利案
7. 綺華的故事:外籍家庭傭工案
8. 老大哥在看着你:秘密監察
IV.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偏幫有財有勢的人嗎?
9. 威斯汀犬
10. 富人、窮人和夾心階層:法律義助服務
V. 無罪推定
11. 深水埗癮君子案
12. 當事人的最佳利益:地鐵車票案
13. 遲來的認罪
VI. 混亂的公共行政:公義與行政方便
14. 朋友如霧:患難見真情
15. 律師代表的權利
16. 三姊妹案
17. 給予理由的責任
VII. 法律程序的迷宮和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18. 延誤的公義等同拒絕公義
19. 無理纏繞的訴訟人
VIII. 自由言論
20. 人權並非絕對:有誹謗的權利嗎?
21. 「我沒有向他報告」:狗仔隊案
IX. 公平審訊和人身自由
22. 審訊觀察員和人道救援工作
23. 人身自由
X. 法律與政治
24. 整體不僅僅是其部分的總和:神韻藝術團
25. 消失的檔案
26. 被拒入境澳門
XI. 當法律變得荒謬時
27. 可以衝紅燈嗎?
28. 「讓我們幹掉所有律師!」:什麼時候鴿子不是鴿子?
XII. 法律與道德選擇
29. 生命誰屬?
30. 當女人不是女人時:變性者案
中英人名對照表
| 內容節錄 |
這本書的英文版在2018年出版以後,感謝不少朋友的錯愛,獲得不少好評。不少朋友指出,儘管我已盡量用淺白的文字,但對不少讀者而言,要以英文理解法律原則仍會是一項挑戰,亦可能令一般普羅讀者望而卻步。兩年來,不斷有朋友鼓勵我將這本書翻譯成中文,梁定邦資深大律師每次見到我的時候,總會問我翻譯的進展如何,而當中最積極的是好朋友吳靄儀博士。 這本書和她的《拱心石下》同時出版,一本關於法庭公義,一本關於三代的立法議會,兩本書均為這個時代留下印記。為鼓勵大家,我們相約她將她的 《拱心石下》翻譯成英文,讓國際社會明白九七前後立法議會的改變,我則將此書譯為中文,讓一般市民可以更深入了解法治公義的原則和價值。一年下來,她見我的翻譯工作沒有什麼進展,便主動給我翻譯了四章(第17、18、 19及27章),以作鞭策。有朋友若此,夫復何求?於是,唯有立實心腸,全力以赴。剛好連續兩度從海外回來,需要在家中自我隔離,正好可以全神貫注於翻譯工作。
由於是自己做翻譯,不用受到原著的限制,於是翻譯是以意譯為主,不用拘泥於原文,當中有不少篇章作了刪改。英文原文有些地方比較簡潔,在翻譯的時候便多加解釋,亦有在個別章節作了補充。原著的第14章,涉及一些頗為學術性和技術性的法律問題,在翻譯時便乾脆換了新的一章,講述一宗關於代客探監的案件,從中看到僵化的官僚制度如何扼殺一項有意義的社會服務。吳靄儀給我翻譯的四章,我亦作出了不少改動,感激之餘,任何手民之誤,絕對是自己的責任。 這裏亦再一次感謝香港大學出版社對我的容忍和耐性,以及所有支持這本書的朋友和讀者。
陳文敏
香港大學 2020年11月
| 作者簡介 |
陳文敏,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暨前院長(2002–2014),專研憲法、行政法和人權法,著作甚豐。他於2003年成為香港首位名譽資深大律師。2018年出版 Paths of Justice 一書,為本書的英文版本。2020年以《正道、大學:寫在風雨之後》一書獲第13屆香港書獎。
眾裏尋她—— 公義在香港 (Paths of Justice)
作者 | AUTHOR
陳文敏
出版社 | PUBLISHER
香港大學出版社
書號 | ISBN
9789888528691
出版日期 | PUBLICATION DATE
2021/06
出貨地 | PLACE OF DEPARTURE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