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動物朋友相親相愛的入門課
HEAD HOLE 書單 | APR 2023
謹以書單
向所有在路上陪伴我們成長的動物朋友們
致以最深的感激
(愚蠢的人類除了誇誇其談,別的什麼都不會了)
相處之道
「我不知道什麼是亂叫/搗亂,
我只是很不安/不舒服啦。」
在城市迷宮裡,動物若不是糊裡糊塗住進了人類的家,就是在陰森的水泥鋼鐵築成的陷阱、城市潔癖和控制狂的血滴子下喪命。為了適應人類規劃出來的高端環境,動物必須加倍努力學習生存,例如:「我們應該信任人類嗎?」
這種事情連人類自己也不清楚吧。
經營任何關係,磨合過程總免不了誤解乃至衝突。動物無法理解人類精密的語言結構,只能憑原始的肢體語言表達牠們的意見。
《別斃了那隻狗》提到:「與動物相處,不能光憑直覺與蠻幹」。學習理解動物朋友的基本身體語言,除了能讓我們看起來沒那麼愚蠢(?),還能幫助我們找出適合彼此的相處之道,使相親相愛延續到最後。
而在動物不同生命階段,行為模式也會隨著身體狀況改變。我們對動物朋友的了解,很可能一生都只是處於入門課的階段。
HEAD HOLE選了一點動物飼養和訓練的書,暫時分類為「相處之道」。
學習「好好溝通」,終究是大人們永恆的必修課。
動物倫理
寵物還是動物?我對不同動物的愛居然在打架!
全世界有數百億的動物,生存正受到貓狗的直接威脅?
當一隻小鸚鵡來 HEAD HOLE 寄宿的第二天晚上,人類手握炸雞的大雞腿時才意識到小鸚鵡在旁,在牠面前吃牠的遠房親戚,感到有點難為情——當下果斷地把小鸚鵡帶離現場,回來繼續撕咬小鸚鵡遠房親戚的大腿......
為甚麼肉雞不是寵物、鸚鵡又不能拿去當炸雞?動物倫理的思考工具也許能幫助我們理解「在鸚鵡面前吃炸雞是否應當感到難為情」這類聽起來好奇怪的道德難題。我們關注家中寵物的福祉,卻無法給予所有動物一致的保護,這樣對動物公平嗎?一邊吃炸雞一邊養鸚鵡的人類還能算善良嗎?雙重標準是不是偽善?
動物權益先驅 Peter Singer 在《動物解放》一書中有這樣的見解:「把平等的基本原則從一個群體延伸推廣到另一個群體,並不蘊含我們須要用完全一樣的方式對待這兩個群體,或者是給予兩個群體完全一樣的權利。我們是不是應該這樣做,要看兩個群體的成員有甚麼性質。平等的基本原則所要求的,並不是平等的或一樣的待遇(treatment),而是平等的考量(consideration)。對不同的生物運用平等的考量,所產生的待遇方式以及權利可能並不一樣。」(《動物解放》/ 中華民國85年7月初版/ 台灣關懷生命協會)
對動物的關注無疑是出自善意,只是有時種善因不一定就能得善果。2017年台灣實行了「零安樂死政策」,配合以「絕育-放回」的方式減少撲殺流浪動物。5年過去了,流浪動物們現在的處境有比較好一點嗎?
根據近日台灣獨立媒體報導者就流浪動物和收容所狀況所做的專訪*,指出政策實施後,不論公營還是私營的動物庇護設施都無法消化龐大的數量,導致爆出大批貓狗被悶死的慘況,同時流浪動物的數量還在持續增加中。
反觀香港,現行的動保政策既沒有零安樂死,也沒有「絕育-放回」,一概先捕後殺,多年以來流浪動物的數量依然無法控制**。對待流浪貓狗是殺,對待懷疑染疫的家禽和寵物倉鼠也是殺。原來,能以最平等最公正的方式對待動物的,反而是撲殺動物的人類呢。
想像成千上萬雙水汪汪的眼睛,正不解地看著我們,迫使愚蠢的人類重新思考:在動物面前,我們到底應該扮演甚麼角色?
HEAD HOLE 有一些討論動物倫理方面的書,一起來檢視我們的不安吧。
* 報導者:5年近萬收容動物流向民間機構,是公私協力還是公私無力的困境轉包?>>
動物故事
向動物學習愛
傲慢的人類自從包辦了動物朋友起居飲食和醫療照護的那一天起,理所當然地以為牠們的生活極度依賴人類。
直至那一天到來,才赫然發現實際上自己在依賴動物的程度,恐怕比牠們的依賴還要多出很多很多倍。為甚麼會這樣?
也許是牠們向人類展示過最純粹的愛。
人類受動物朋友的啟發,寫過許多相遇的故事和反思的書。
藉由這些小故事,提醒我們要倍加珍惜那些微小的溫暖——貓賴在大腿上無論如何就是不肯走;小鳥跳上肩頭還從頭髮裡跑出跑進;狗興高采烈地把玩具和拖鞋一股腦兒都叼來塞給你,催促你重新活動起來。
希望讀者們也藉此獲得新的力量,重新學習愛。
還有......恐龍!
寫給大人看的恐龍書
- 為甚麼會有恐龍?
- 我很喜歡恐龍......只是沒有機會跟恐龍做朋友。
- 原本恐龍放在科普類不是好端端的嗎?
- 在想對鳥類有興趣的讀者大概也會想看恐龍吧!不知道,試試看......
- 我喜歡細菌和病毒。將來會把病毒放進來嗎?
- 細菌和病毒不是動物啦好不好......
還有其他與動物有關的書,
數量不多的關係,暫時不勉強分類,
所以到處亂塞!(根本就是懶)
以下圖書隨便按:)
與動物朋友相親相愛的入門課
(不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