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謀殺、性侵、死因研訊、司法覆核
法庭記者日復日聽審
見證記錄——當審訊落幕,我們有沒有走近真相和公義? 演算法當道
言人人殊的時代
——法庭新聞應怎樣報道?
香港法庭媒體《法庭線》第二本作品,收錄創立三年來逾 50 篇記者與編輯室的思考手記,帶領讀 者到法庭現場,述說報道背後考量,側記人們追求公義的過程。
「身在現場,見證記錄」從不止於記錄本身。《法庭線》希望打開編輯室的門,讓讀者看見法庭新聞 怎樣做?除了記下各宗案件背後的新聞判斷,我們也希望向讀者說明:我們為何如此報道?在現 今時代,我們遇到甚麼限制?又如何試圖跨越?
邀請讀者走進《法庭線》創辦三年來的路,與我們一起思考、思索法庭新聞的意義。
| 本書特點 |
※ 帶領讀者走入法院現場,了解社運、謀殺、性侵、死因研訊、司法覆核等矚目案件 ※ 收錄逾 50 篇記者與編輯手記,記錄編輯室思考與前線記者第一身觀察
※ 探討「演算法年代」的新聞傳播挑戰,小型媒體如何嘗試突破
※ 手記附延伸閱讀 QR code,查閱相關報道、影片、人物專訪與案件整理
| 目錄 |
第一章:追尋真相與公義路上
- MIRROR 演唱會墜屏案被告無罪 責任誰屬?
- 詹培忠兩億賣殼案 不起眼的金融犯罪
- 《白日之下》重現殘疾院舍黑幕
- 「康橋之家」性侵案 3分鐘片段內容曝光
- 馬家健冤案 師爺如何誤導認罪?
- 47人案庭外 排隊旁聽有錢收?
- 47人案裁決「判詞先係主角」
- 721非白衣人案審訊 畫面的重要
- 721非白衣人案 刑期數字之外
- 831 五年整合 監警會報告補遺同性伴侶替代框架 裁決能否推動改變?
- 房屋和遺產覆核案終極勝訴 同志平權一步一腳印
- 還記得鄧桂思嗎?
- 粉嶺高球場覆核案 揭示環評報告疏漏
- 大坑西邨重建收樓案 法官親自整理居民狀書
- 北角車禍命案 律政司混淆法律原則?
- 《幻愛》放映會限聚令案撤控 謎團未解
第二章:法庭現場
- 實習記者初體驗:法庭採訪有幾難?
- 實習記者成長記:怎樣盡力記錄?
- 聽障青年襲警案 襲人有沒有公平審訊?
- 採訪手記:聽障青年襲警案 他的道謝為我打氣
- 採訪手記:與南丫海難家屬走過的11年
- 南丫海難:未解的心結 不能觸碰的痛
- 採訪手記:支聯會案判詞的黑色方塊
- 林卓廷披露廉署調查案 終極上訴現場
- 採訪手記:清潔工疑遭磚擊斃 與別不同的謀殺案
- 法庭特寫:虐殺男嬰案 狹小法庭內公義如何伸張?
- 謀殺案報道限制與法庭特寫
- 採訪手記:梁健輝案一場平靜結束的死因研訊
第三章:走入編輯室 如何說好法庭故事
- 為法庭新聞「平反」
- 為甚麼我們不報道?
- IG 圖字數多與少
- 一圖讀得懂?
- 一人影像部
- 記者開咪 Podcast 登場
- 理大衝突數據分析專題背後
- 首獲新聞獎 努力記錄時代
- 推翻暴動罪的關鍵畫面
- 香港首次法庭聆訊直播
- 47人案裁決日 法庭內外
- 47人案判刑一刻 數據背後故事
- 「點解唔報裁決理據?」
- 當記者被恐嚇
- 法治死了嗎?
- 如果沒有公民團體
第四章:內望司法制度與法律改革
- 「冤獄比放過有罪的人更不公義」
- 終院海外法官離任 香港有何損失?
- 裁判官犯錯有無後果?
- 一道屏風
- 性罪行法例何以急需改革?
- 另類療法的法律空白
- 「賣豬仔」再現 販運人口無罪?
- 遵從法律原意就能維護公義?
- 「判刑後,然後呢?」
- 查探死因能否不問責任?
第五章:守住法庭線 由跑新聞到學經營
- 啟航:守住記錄法庭這條線
- 《法庭線》一周年:一場未完的社會實驗
- 《法庭線》兩周年:如何讓讀者看得見?
- 記《公民司法認知》出版
- 2025年小媒體求存記
特別收錄
- 《法庭線》三周年專訪
茫茫大海中 航行了三個年頭的船/阿果
| 內容節錄 |
2025.3.15
採訪手記:
支聯會案判詞的黑色方塊
與很多人一樣,我很早已認識「支聯會」這3個字。每逢六四臨近,電視台的六點半新聞報道,總會提及維園將有燭光晚會,又會重播往年的畫面,比較出席人數等等。
《國安法》之後,支聯會能否繼續運作成為疑問,特首都被問過相關問題。2021年7月,警方突然發出通知書索取資料,說有合理理由相信它是「外國代理人」,令不少人驚訝。
支聯會的常委由接獲通知書以至整場審訊,都大力否認這一點。
記得剛轉至法庭組時,反修例示威案仍是排山倒海,大多數被告與我年紀相若,甚或比我更年輕。他們再用力隱藏,眼神、肢體小動作都會流露一抹緊張和不安,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3位不認罪的被告卻不是這樣。
4年以來,由裁判法院、高等法院去到終審法院,提堂、審訊、罪成、判囚、第一次上訴失敗、終極上訴得直,他們面對每個階段都是一貫從容。
終審勝訴那天,鄒幸彤雕庭前笑着舉起「V」字手勢。30多歲的她每次出入法庭都面帶笑容,露齒笑那種,她瘦削但精神飽滿,向旁聽的人揮手打招呼,用英語自辯,聲線洪亮、陳詞流暢,但有時會像機關槍般一輪嘴,即使法官間中一句“Miss Chow”打斷,要抄足仍是不易,相當考驗手速和聆聽理解。
50多歲的鄧岳君似是 Facebook「當年今日」的人肉版,常帶來與支聯會相關的物品,例如場刊、剪報等,來提示今天是某人某事的幾多周年,就像那天在終院外,他說裁決還了支聯會義工清白,表達了「公道自在人心」的感想之後,還是會補一句,「今日係2025年3月6號星期四,希望大家繼續記念八九民運36周年」,手拿着的是報章的六四報道。
年紀最大的徐漢光,已屆七旬,鄧岳君喚他「徐Sir」。他有時會穿拖鞋,健步如飛;終院聆訊那天,他一如之前,拖着「買餸車」出入。大概因鄧、徐一派輕鬆,保安員問他們是否來旁聽,兩人笑着解釋「我哋係上訴人呀」。
PII與黑色墨水
採訪這場審訊,對我來說門檻極高,可說是我目前記者生涯之中,最難、要做最多功課的一場審訊。
它是《國安法》實施細則的第一案,由條文字句(附表五、附表七)、字眼定義(外國代理人)到控罪元素,都沒案例參考,向人請教亦幫助不大,因為大家都沒經驗,不過拿着條文研讀,尚能一步一步摸着石頭過河。
但「公眾利益豁免權」(PII)卻是難以逾越的鴻溝。
控方說,由於警方仍在調查,要引用 PII遮蓋調查報告,結果庭上出現了一堆「組織2」、「人物1」之類的代號,金錢往來的實數不明,只知是「數十萬」、「數百萬」。控方引這堆代號組成的調查結果,指警方是合理相信支聯會是代理人。
辯方案情,只得在由代號組成的調查結果之上展開,但無論鄒幸彤指出「組織4」付款的性質可能是甚麼、「人物3」是不是用支聯會身分收取「組織5」的資金,抽空了身分仍是難以理解,國安處警司亦引 PII拒答部分問題,令場邊旁聽的記者滿頭問號。
起初以為一時解讀不到庭上資訊,他日有判詞就能揭開謎底,但原來不是。
特別記得在裁判官就 PII範圍裁斷之後,辯方指文件仍是大部分被塗黑,鄒幸彤說「我只收到很多頁的黑色墨水」、「我會形容為99%的內容都被遮蔽了」、「我不知道是否應感激控方的『慷慨』」。坦白說,當時我以為她是在「派 Bite」。
直至裁決日,裁判官在判詞披露了那兩份遮蓋了的文件,我們才知她所言非虛。
那一天,司法機構印好了判詞派給記者。那是用橡筋綑起,有3、4疊釘好的 A4紙,我接過後覺得頗重,瞥見附件有很多黑色方塊,一度以為是影印機「漏墨」,再看一眼,恍然大悟,與行家面面相覷:「原來這就是『黑色墨水』……」
記者資訊受限,影響可能是報道不準確或者不完整,但對辯方來說,資訊受限就意味他們在刑事審訊中難以抗辯。
支聯會是否代理人?
鄒幸彤在庭上嘗試指出警方指控支聯會所代理之組織身分,控方一度引 PII反對,警司證人亦拒絕確認。
輪到鄒幸彤作供,她講及對支聯會的記憶,引公司章程、決策架構等,指支聯會由約 200 個公民組織組成,「由始至於,都係香港人自發組成嘅團體,而唔係咩外國派嚟嘅代理或棋子」,控方亦沒有針對性地反駁。
支聯會是誰的代理人,是辯方由始至終都在問的問題。但控方一直都沒有給出完整的答案,一方面稱並非控罪元素,另一方面又申請了 PII遮蓋。後來終院說,控方既錯誤理解控罪元素,申請 PII亦令自己沒證據可用。
所以直至審結,3個級別的法院都沒對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作出裁定。但對被告方來說,控方在審訊沒能證明(或認為毋須證明)支聯會是代理人這一點,已還他們清白。
當談及六四的場所由維園移至法院,法庭似乎難以避免要有所裁斷。警方的調查報告,描述六四是「安排清場」;鄒幸彤庭上稱「天安門大屠殺」,被控方要求改用字。裁判官說為保法庭公正性,不談政治,要改用「事件」,說大家都明意指甚麼。之後亦要求鄒改用「報稱受害人」、「聲稱六四倖存者」。
勝訴敗訴以外,也許更重要的是,已發生的事情會如何被審視及挑戰。
記者 Kaitlyn Li
——摘自本書 P.102 - P.108
| 作者簡介 |
《法庭線》, 2022 年 5 月開始運作的香港法庭媒體,由前法庭記者創立,秉持獨立、準確和持平
的新聞原則,盼在瞬息萬變的時代,繼續在香港和法庭現場,見證記錄。
網站: https://www.thewitnesshk.com
法庭線 | 法庭新聞怎麼做?——法庭線編輯記者思考手記
作者 | AUTHOR
作者:《法庭線》
編輯:《法庭線》
設計:劉仁顯
攝影:Nasha Chan 、Tszhei Chan、YM 、Oiyan Chan、Sumyi Lam、Fung Ka Kei、Joy Lee、Wingyan Wong、Sharon Tam、Celeste Chung出版社 | PUBLISHER
法庭線
書號 | ISBN
9789887138402
出版日期 | PUBLICATION DATE
2025/07
出貨地 | PLACE OF DEPARTURE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