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這麼年少的歲月,
才敢愛得如此無私,並對愛的危險一無所知。
英國亞馬遜年度小說TOP 10 《時代雜誌》年度百大好書
布克獎得主 全球百萬銷售《親愛的夏吉‧班恩》作者最新作品
柯姆‧托賓讚嘆 A24即將改編為影集
入圍英國國家圖書獎 卡內基文學獎 都柏林文學獎 蘇格蘭國家圖書獎等指標性獎項
金鼎獎圖書翻譯獎得主完美詮釋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叫蒙歌的少年。
他愛得無畏,夢得膽怯,即便遍體鱗傷,仍全心全意接納這個殘酷世界。
「如果出道作顯示史都華將會前途無量,那麼第二部小說就證實了他是驚人的天才。」——《衛報》
▋內容簡介
他們疼愛他好看的臉蛋,仰賴他聖人般的溫柔,
卻又要他仿效城裡其他男孩,成為夜裡上街鬥毆的男子漢。
只有那個金髮少年,在無人聞問的時刻,明白他的困惑,傾聽他的靈魂……
他們分屬城裡壁壘分明的不同家族,本不該往來,卻因為同樣的孤獨寂寞,漸漸有了交集。蒙歌總擔憂著時常離家的母親,詹姆斯獨居的家中也只有寂寥冷清。兩個少年避開鄰里的眼光,在小小的鴿舍互吐心事,生活有了撫慰,心靈有了依靠,那些無人知曉的午後與夜晚裡,兩人愈靠愈近,最終發現他們應該相擁。
然而,那個夜晚在湖邊發生的事,卻永遠改變了蒙歌,這個人們總說「溫柔得像守護這座城市的聖人」的少年。水中少年自此不再天真,知道了什麼是恨,什麼是惡,也因此領悟:為了愛,他必須知道自己是誰,必須走上這條殘酷的回家之路……成長必然是如此劇烈嗎?不顧一切投身欲望,會不會讓自己粉身碎骨?只想相愛的兩個少年,能否找到他們的容身之處?
繼二十一世紀全球最受歡迎的出道作之一《親愛的夏吉‧班恩》之後,道格拉斯‧史都華帶領讀者重回格拉斯哥這座城市,再度關注陽剛的藍領家庭風景中,一個纖細易碎的少年如何探索愛欲的選擇、擁抱暴風般的內在成長。本書榮獲歐美文壇各大文學獎項關注,獲《華盛頓郵報》、《時代》、《科克斯書評》、《衛報》、《讀者文摘》等年度好書矚目。英美重量媒體與書評一致驚嘆史都華在一鳴驚人的出道作之後,竟能如此迅速地再度交出一部更顯深刻的傑作。形形色色的人物群像及糾纏兩難的人性風景,堪為足以流傳下個世紀的傑作。
| 內容節錄 |
無人的草地另一端有個鴿舍,長寬兩公尺,高四公尺,共兩層樓。這棟方形的角樓感覺是匆忙打造的,材料用的是老舊的鐵皮、幾片沉重的前門和從自助餐廳拆來的光滑美耐皿桌。整棟鴿舍傾斜,外表搖搖欲墜,但還算堅固,每道縫都已釘牢或焊死,屋頂鋪上厚厚一層柏油紙。屋頂有道滑門天窗,天窗上吊著個鐵絲網籃,像某種捕鳥陷阱。雖然都是用垃圾蓋的,但鴿舍有種以己為榮的感覺。不論是誰蓋的,都有好好打理。他們為鴿舍漆上保守單調的橄欖色,讓鴿舍融入地景。鴿舍其中一面有道門,上頭有三根沉重的鐵杆,每根都鎖著拳頭大的鎖頭。
蒙歌在草地畫畫兩天了,如今第三天,鴿舍門終於打開。
裡面有個年輕男孩,他將東西拖到稀薄的陽光下,好像在通風。他一派輕鬆做著例行工作,蒙歌從筆記本上方看他。那男孩後背一定很強壯,才能將大籠子輕鬆地從鴿舍搬出。他腳勾到地,身體搖晃,修長的雙臂拍打身側。從遠處看,他的長手臂和動作熟練的雙手有種衝突感。他可以是男孩,也可以是男人,端看他轉身的動作或陽光的角度。
他身穿麻灰色的厚棉羊毛運動服,頭上戴著深藍色的針織漁夫帽。他耳朵外張,像兩片蒼白的捲心菜葉,帽子鬆鬆垮垮放在頭上,好像無法蓋住耳朵一樣。他有一頭顯眼的棕金色頭髮,雙頰通紅,彷彿受到風吹雨淋,有種常在戶外工作的感覺。他讓蒙歌想到農夫,動作堅決,獨自作業。他在戶外進行例行工作時,顯得心滿意足。
男孩沒看到蒙歌,或有看到他,但不在乎。他臉轉向天空,看著鴿子在公寓上方飛翔。他在雲間注意到什麼,鑽進鴿舍。他踏著沉重的腳步上階梯,天窗滑開,他像一艘木製潛水艇的船長,從屋頂探出頭來。他一雙大手抱著某種生物。蒙歌看他撫摸牠,輕聲對牠呢喃,然後拿到嘴前親吻。他將鴿子扔到空中,灰金色的鴿子振翅而飛,越過公宅社區的石瓦屋頂。
「咕、咕、咕。」他朝鳥的背影喊。
他的小鴿子迴旋公寓。牠跟著其他鴿子向下飛,暫時不見蹤影。蒙歌望回鴿舍,男孩仍在天窗,但他現在向下瞪著他。男孩鑽回鴿舍,從底下的門走出,大步走向蒙歌。
「你要在這裡坐多久?」他唐突問道。蒙歌看得出他臉上的力量,他從寬大的顴骨到下巴有結實的肌肉,他等蒙歌回答時,肌肉充滿生命搏動。
「干你什麼事?」很勇敢,也許有點笨。哈米許打過的鼻子還沒好,而且這男孩足足比他高一個頭。
但男孩原本板著一張臉,充滿情緒,現在卻慌亂起來,又變得像個男孩。他嘴巴張開,像一張大弓,牙齒飽滿潔白,但中間有著大縫。「只是母鴿看你在這,」他比向消失的鴿子,「可能會被你嚇到,不肯回來。」
「鳥怎麼會怕我?」
男孩望向天空,一臉擔憂。他內心矛盾,直接趕走陌生人感覺很壞心,他不是這樣的人。「聽著,那你能保持不動嗎?把書放下,翻頁可能會嚇到牠。」
蒙歌點點頭,合上書。男孩鬆口氣,朝他露出笑容。他長得很有趣,牙齒有著大牙縫,長了對招風耳,還有彎曲的鷹勾鼻。但他笑時令人安心,散發某種純真。他雙眼望向天空時,嘴上永遠帶著笑容,蒙歌情不自禁盯著他瞧。感覺這男孩一天都沒踏上過蒙歌熟悉的街道,不曾需要擺出冷酷的姿態,為了自我保護大搖大擺,威脅著要隨時動手。他散發的氣質讓人感覺不需提防或害怕。蒙歌不禁朝他回笑。「我是蒙歌。」
「我知道你是誰,」男孩說:「你家哈哈以前為了好玩,老是來揍我。」男孩仍望著天空,但他一手伸向蒙歌,將他拉起。他拉得好用力,蒙歌一時間身體騰空。男孩拍他背時,他聞到男孩身上的清新氣息。「我是詹姆斯.傑米森。我住在你們家後面一條街。裘蒂在房間跳舞我都看得到。」
蒙歌閉上一眼,搔搔後腦。「不好意思。她八歲時上了三週的高地舞蹈,就無法自拔了。」
「我不介意,」詹姆斯說:「她跳得不好看。但我在街上看到她時,她總是對我們超好。」
大家都討厭哈米許,但每個人都愛裘蒂。受不了哈米許或茉茉的人,對她仍有高評價,這點證明了她的好心腸。蒙歌不知道自己該作何感想。有時他覺得在陌生人眼中,他是這大方好女孩的另一個人生汙點。
詹姆斯帶著蒙歌走向鴿舍。離鴿舍大概六公尺時,他們趴下。詹姆斯雙手拿著一捲白色曬衣繩。蒙歌看那條繩子經過草地延伸到鴿舍。他們等著某件事發生。詹姆斯輕輕咕咕叫,模仿鴿子從喉嚨發出的滿足顫音。「咕、咕、咕。」他發出每一聲時,頭會前後搖擺,像在忍著噴嚏。他雙眼掃視天際線,尋找金羽鴿子的身影。蒙歌有幾次張開嘴,想出聲,但詹姆斯手指放到雙唇上,蒙歌只好又趴回潮溼的草地。
最後金羽鴿子迴旋回來,飛過公寓屋頂。詹姆斯全身放鬆下來。「咕、咕、咕。」他現在跪在地上,每一聲都彎下腰。
鴿子停在鴿舍屋頂,他們仍靜靜等著。另一隻外表較平凡、體型稍大的鴿子飛下,繞著金羽鴿子。牠停在柏油屋頂,打量著詹姆斯的鴿子。他們硬鳥喙交扣,像在角力一樣親吻。
「啊,牠們在輕咬彼此。好!」蒙歌感覺詹姆斯發出連續低沉的聲音。詹姆斯的鴿子稍微低下身子,外來鴿爬到牠身上。男孩移了移身體,用力扯動曬衣繩。鐵籃瞬間落下,蓋住這對愛鴿。鴿子瘋狂振翅,接著停下不動。「耶,太讚了!」
詹姆斯衝向鴿舍。他用自己美麗的鴿子引誘並成功抓到別人的鴿子。蒙歌跟在他後面。鴿舍裡面,有個木梯能爬到搖搖晃晃的第二層,接著有第二個梯子通往天窗。牆面上有十幾個用散木做成的鳥籠,上面蓋著鐵絲網。每個鳥籠都裝著一隻焦慮的鴿子。裡頭臭氣薰天。
詹姆斯.傑米森將引誘用的金羽鴿子放回籠子。他小心走下梯子,手裡抓著新的鴿子。「我想抓這傢伙兩年了。看。牠的品種是『騎師賊』。」他轉動灰鴿,檢查牠的鳥喙和屁股。鴿子只眨著眼。「這是『矮子』佛萊尼根的球胸獎鴿。他一定會氣死。我希望能親眼看到他的表情。」
「你不會還他嗎?」
詹姆斯舌頭吐出。「幹,誰要啊!目的是占為己有,這是我多年的目標,我要擁有東區最好的鴿子。」
他讓蒙歌撫摸鴿子柔軟的絨毛。蒙歌眼中,這隻鴿子相當平凡,但鴿子開心咕咕叫著,在陌生人手中,甚至一點也不緊張。「我要花點時間好好寵牠。你知道,讓牠好好信任我。要確定牠不會去追其他母鴿,進到別人的鴿舍。」
「你不擔心自己鴿子不見嗎?」
「誒,我天天在丟鴿子。這行就是這樣。你讓牠們飛出去,牠們會隨心所欲去飛,你一定得冒險。如果牠們想回來,就會回來。如果牠們不想回來,就不見了。」
「聽起來像一首西部和鄉村歌曲。」
詹姆斯聳聳肩。「我覺得在這行算很實在。」
「什麼?引誘鴿子打砲嗎?」
詹姆斯的眼神讓蒙歌覺得自己很幼稚。「如果我的鴿子離開我,我怎麼會生氣?我鴿舍不夠好,留不住牠們,是我的錯。牠們一定是不夠開心,才不想留下。你不開心,你他媽就會離開,對吧?」他問蒙歌。
「蒙歌!蒙歌!」鴿舍外頭,有人在叫他的名字。姊姊裘蒂聽起來既興奮又煩惱。蒙歌頭從鴿舍探出。她看到他從鴿舍冒出十分驚訝。「你在裡頭幹嘛?」
蒙歌聳聳肩,拿起背包。「你怎麼沒在咖啡廳?」
「安佐讓我提早下班。」
詹姆斯和裘蒂沒向彼此打招呼。詹姆斯仍握著他的獎鴿,看起來喜不自勝。
「我有新消息。坎貝爾太太跟我說的。你跟我來。」
蒙歌將背包背上。他走出鴿舍時,詹姆斯抓住他風雨衣一角。「等一下。你明天會再來嗎?」
「也許會。」蒙歌敷衍他。
詹姆斯再次將眨眼的鴿子遞向他。「啊,摸吧。你一定是幸運兒。」
裘蒂和蒙歌等街燈亮起,家家戶戶拉下窗簾,坐到電視機前之後,才走出公寓,前往主幹道。蒙歌牽著姊姊的手,走在靠路緣這側,替姊姊擋住公車的揚塵和水窪濺起的水。蒙歌手摟著裘蒂肩膀。她好久沒好好吃東西,兩人都是,裘蒂總讓他吃掉大半冷凍披薩,蒙歌已不記得何時看過她獨享一整盤食物。
他們等待過馬路,醫院正對面有塊如島嶼一般的三角形空地。廢墟中間停了一輛白色拖車。在細雨的夜中,它灑出銀色的燈光。車流從三面飛逝而過。
小吃攤吸引一排貨車司機,他們在那等待著晚餐,而清道夫則等待著他們的早餐。穿著短袖的男人聚集在合成木做的遮雨板下。他們抽菸發抖,來回踮動雙腳。雨水從脖子滴入上衣。
在黃色的光暈中,她就在那裡,撥動煎鍋上滋滋作響的肉塊。裘蒂想轉身離開,但蒙歌緊抓著她,他們耐著性子等待隊伍向前。女人一臉滿足。她向熟客噓寒問暖,似乎早已認識彼此。她不時停下手,捧住他們的臉,問他們生病的老婆身體可好,或孩子有沒有聽話。她專注聆聽客人,一個清潔隊員聊到他工會和公司的衝突。蒙歌看她深入追問,表示自己十分在乎。裘蒂轉向他,小聲說:「拜託你,不管你做什麼,千萬別讓我笑出來。」
他們從黑暗走出,來到隊伍前方,踏入令人暈眩的日光燈下。「你好。」她說著,彷彿他們在公車站巧遇。「你們倆大老遠跑來幹嘛?」
蒙歌在那一瞬間便原諒了她。他放下內心一塊大石,轉向裘蒂,但她下顎緊咬,雙眼瞇起,像刀切開的兩條縫。「你要說的就這樣?你好?去他媽的你好?」
裘蒂想從蒙歌手中掙脫,但他不肯放手。他向上望著茉茉,深情注視她。他心想,拜託,讓我再看她久一點。
「聽著,小姐。」茉茉指著她女兒,油膩的刮刀從她手中伸出,像神的手指。「就是這種態度,我才不想去拜訪你們。」
「拜訪我們?拜訪!誰他媽的拜訪自己小孩。去你的瘋婆娘。你應該要每天晚上回家,確認孩子有吃飽,是否保持整潔,然後哄他們上床睡覺。你要確認他們有寫功課,中餐夠不夠吃,然後如果你他媽的夠幸運,你會有十分鐘自己的時間,接著新的一天再他媽的重複一次。」
蒙歌看茉茉退縮了。好幾個計程車司機嘴巴張大,肥厚的舌頭上仍有嚼到一半的大塊香腸肉。他們聽到她尖叫的控訴,內心都感到不安。她發出笑聲時,他們不懂何處好笑。裘蒂臉上流下淚水。「你不能這樣,你絕不能丟下小孩,自己消失。你不能他媽去找人打砲,讓他們以為你死了。」
「我們只是希望你知道我們想念你。」蒙歌突然情不自禁地說。
茉茉從出餐口彎身出來,深深親吻蒙歌一口。「親愛的,我有回去公寓兩次,拿乾淨的衣服和髮膠之類的。對不起,我有留紙條。」
蒙歌下巴一沉,轉身瞪視姊姊。
「幹嘛?媽明知道你快放學回家,她卻連三十分鐘都不等,你知道之後心會比較不痛嗎?啊?」
茉茉扣好罩衫最上面的兩顆釦子,從孩子上方說:「怎麼樣,強尼,嗯?我為這些忘恩負義的孩子,犧牲我的身材。你現在懂我為何喝酒了。」她向下望著蒙歌。「去一旁等著,我待會有空去找你。」
「可是──」
「我在工作。去找個位子。」
茉茉不能從小吃攤走出和他們聊天,但她給姊弟倆撒滿麵粉的培根、血腸捲和各一杯茶。蒙歌看姊姊遲疑一下,才接下她的份。野餐桌上全是雨水,但拖車擋住了風。蒙歌擦乾座位,讓裘蒂坐。他們握著熱茶,從保麗龍杯吸收溫暖。裘蒂的大衣袖子露出一截底下的粉紅色毛衣。趁她沒注意,蒙歌拉了拉,並用手指勾住毛衣的洞。晚上的車流飛逝,一輛輛紳寶汽車上,一個個母親好奇望向他們,蒙歌努力躲避她們的目光。
「裘蒂?」他語氣有點猶豫。「試著記得她的好,嗯?她不是全都那麼糟。」裘蒂盯著他。蒙歌繼續說時,用手指數著母親的好。「她很好笑,雖然不是故意的,但很好笑。她不會記仇,也不會糾結不好的事。她幾乎不曾唸過我們。她、她會……」他頓了頓。「那個ㄓ開頭的詞是什麼?形容雖然被擊倒,但會重新站起的那個詞?」
裘蒂毫不退讓。「真爛、真噁心、整天酒醉、真他媽的自私?」
夜班人的早餐潮結束時,茉茉從小拖車跳下。茉茉和她孩子長相截然不同。漢米爾頓家每個小孩的深膚色都來自父親黑愛爾蘭人血統。
母親穿著油膩的圍裙,底下穿著一件截短的牛仔褲,腳上是一雙全新的白色運動鞋,鞋側有著鮮明的耐吉勾勾。茉茉發現他們看著這好東西。「我背會痛,要站在熱煎台後面一整天。」她手裡拿著保麗龍杯,裡頭裝著明亮濃稠的橘色汽水。汽水有股像酒精的酸臭味和濃烈的藥味,即使下雨仍聞得到。裘蒂已在摳桌子的木頭。
「你在這裡工作多久了?」蒙歌覺得可以從安全的問題開始。
「兩週,差不多。」茉茉坐到蒙歌旁,點著潮溼的香菸,但看來點不著了。「喬奇認識一個叫艾拉的利物浦胖女。胖艾拉擁有一隊餐車,她這裡需要人上夜班。」
「誰是喬奇?」蒙歌問。
茉茉梳了梳後頸垂下的頭髮。她之前的燙髮已低垂鬆弛。蒙歌心想,頭髮幾週便能長好多。「喬奇是我的新男友。」她抽著鼻子說:「他在特隆門街經營一家當鋪。喔!等著見他吧。他是個大帥哥,我覺得他像矮胖版的尼可拉斯.凱吉。他非常愛孩子。」她將蒙歌頭髮從他眼前撥開。她喜歡看著他,他保留了她和他父親可愛且未崩壞的一面。他不像哈米許尖銳,也不像裘蒂令人厭煩。「你想要康懋達64 嗎?你想要的話,喬奇能幫我搞一台?」
蒙歌搖搖頭。他不想要電腦。
茉茉雙手放到桌上。她注意到裘蒂在看她的指甲。她指甲在街燈下顯得十分赤裸,但她手一動,蒙歌便看到珠光閃爍。「你喜歡嗎?」她問裘蒂。「我覺得你的覆盆子貝雷帽色讓我有點沒精神。年輕女生現在都塗這種膚色。我過一會才習慣,但我覺得這顏色比較乾淨,更年輕。對吧?」
(未完待續)
| 作者簡介 |
道格拉斯‧史都華 Douglas Stuart
●全球百萬暢銷《親愛的夏吉‧班恩》作者
●布克獎得主
蘇格蘭裔美國時尚設計師兼小說家。出生於英國格拉斯哥,二十四歲移居紐約,先後在Calvin Klein、Ralph Lauren、GAP擔任服裝設計師。目前與丈夫住在曼哈頓。
史都華從小生長在藍領家庭,文學這件事情被視為「不符身分」,十六歲時,母親因酒癮、毒癮等健康問題去世後,他開始閱讀田納西.威廉斯、哈代、D‧H‧勞倫斯等名家傑作。雖然投身時尚產業,但始終抱著寫作夢想,在《親愛的夏吉‧班恩》大獲成功之後,他毅然決然投入專職寫作。在作家之職上,他十分關注貧窮問題與勞工階級的真正生活樣貌,並專注以家鄉格拉斯哥為故事舞台。他曾公開說:「我最大的遺憾,就是必須將自己提升到中產階級的社經地位,才有辦法說一個關於勞工階級的故事。」
《親愛的夏吉‧班恩》為其初試啼聲之作,耗時十年完成,出版後廣受肯定,橫掃多項文學大獎,拿下二〇二〇年布克獎、二〇二一年英國國家圖書獎年度最佳新人獎、二〇二一年美國藝文學會蘇考夫曼新人小說獎。更創下Picador出版社創社五十年來精裝書最佳銷量、榮獲英國老牌出版公司Pan Macmillan潘恩金獎,如今全球銷售紀錄已破百萬冊。A24影業買下改編版權,史都華將親身參與劇本撰寫。
史都華曾於《紐約客》雜誌發表短篇小說作品,如《Found Wanting》和《The Englishman》,也在Lit Hub 文學網站上發表社論。最新作品《少年蒙歌》青澀而危險的少年初戀,再度風靡讀者,獲選《時代》、《衛報》等重量級國際媒體年度好書,並獲英國國家圖書獎、蘇格蘭國家圖書獎、卡內基文學獎、都柏林文學獎青睞。影視改編權再次由A24影業拿下,目前積極籌拍中。
| 譯者簡介 |
章晉唯,生於台北,台大外文系、師大翻譯所畢業,脫口秀節目寫手,喜愛文學、電影、街舞、單口喜劇和咖啡。曾以《親愛的夏吉‧班恩》獲金鼎獎圖書翻譯獎。譯作包括《輕舔絲絨》、《華麗的邪惡》、《指匠情挑》、《暗夜飛行者》、《古騰堡的學徒》、《挑戰莎士比亞4:我就是夏洛克》、《白蜂巢》、《白城魔鬼》、《骰子人》與《碟形世界》系列小說。
少年蒙歌 |《時代雜誌》年度百大好書‧布克獎得主最新作品 | Young Mungo
作者 | AUTHOR
道格拉斯‧史都華Douglas Stuart
出版社 | PUBLISHER
麥田出版
書號 | ISBN
9786263106420
出版日期 | PUBLICATION DATE
2024/05/02
出貨地 | PLACE OF DEPARTURE
台灣